九江学院虚拟托管服务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9-12-20

九江学院虚拟/托管服务器管理规定(试行)

     为提高学校服务器及存储资源的利用率,提高设备的可用性和服务质量,同时规范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明确责任,制定本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九江学院各部、处、学院、中心等校属二级单位。

· 服务内容

1.虚拟服务器使用: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使用虚拟服务器,所申请虚拟服务器用于各单位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业务管理等计算机业务系统的运行。原则上不接受各单位为网站、精品课程申请虚拟服务器。

 2.实体服务器托管:实体服务器托管服务仅限于现行已托管的服务器,所托管服务器用于各单位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业务管理等计算机业务系统的运行。原则上信息技术中心不再受理实体服务器托管,仅提供虚拟服务器。

· 使用单位权责

3.使用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九江学院的校规校纪,以及信息技术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单位不得利用申请或托管的服务器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及其它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一切活动,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严重危害学校网络安全等情况,使用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4.使用单位须指定一名专人(在编在职员工)担任虚拟/托管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负责虚拟/托管服务器的申请、运行、管理和注销,并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所申请服务器的安全责任人。信息技术中心不接受系统管理员以外人员提交的各项申请,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填写相关申请表,完成服务器的申请手续。申请服务器时须明确并认真填写服务器的用途、所需配置、单位负责人及系统管理员等信息。

5.申请的服务器仅为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业务管理等提供服务,不得进行以娱乐等为目的的其他活动。

6.申请的服务器的应用不得干扰或危害校园网与数据中心的正常运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系统配置、管理权限或破坏系统安全的活动。

7. 使用单位不得突破、改变或试图改变所申请的服务器的用途,不得安装和运行与申请用途无关的软硬件系统,不得关联校外域名,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架设代理服务器、架设虚拟机、将服务器充当下载中转站等,不得制作、使用、传播计算机病毒软件、黑客软件、P2P软件等,不得架设论坛或其他交互式平台、发送垃圾邮件等。

8.使用单位对其服务器上的应用和数据的安全性负责。使用单位须定期做好系统升级、数据备份、安全措施的优化调整等工作。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的数据丢失、系统崩溃等情况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9.使用单位对其服务器上的应用和数据的合法性负责。使用单位须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有版权(许可/使用权)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使用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0.使用单位系统管理员必须自行妥善保管系统账号和密码,信息技术中心不提供密码找回服务。如因系统账号或密码泄露等原因,造成整个服务器系统受攻击,或服务器信息内容遭破坏、丢失或被发布等,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11. 托管服务器在托管期间若出现软、硬件故障,均由使用单位负责排查处置。虚拟服务器的软件故障由使用单位负责排查处置,硬件故障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排查处置。

12.使用单位系统管理员需进入机房现场调试服务器时,须经信息技术中心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或所委托第三方人员需进入现场进行调试和维护工作需在使用单位系统管理员的全程陪同下并履行上述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机房现场。进入机房的所有人员在机房中仅能操作其所需调试的服务器,严禁擅自动用与之无关的任何设备与系统,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13. 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系统管理员、服务器应用或配置发生变更时,需及时更换密码,并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14.所申请的服务器按业务分为:关键业务服务器、一般业务服务器和测试用服务器,有效期分别为长期、十二个月和三个月。如需在有效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器,使用单位必须在服务器到期前一个月内,填写《九江学院虚拟/托管服务器续用/注销申请表》,并交至信息技术中心办理续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续用手续的,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卸载该服务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15. 如果不再使用虚拟或托管服务器,使用单位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注销并分别填写《九江学院虚拟/托管服务器续用/注销申请表》。对一个月内不活跃的服务器,信息技术中心有权注销。注销后,虚拟服务器上的数据和内容将不予保留,托管服务器由使用单位撤离。

16.使用单位所产生的异常国际流量,经信息技术中心与运营商核实后由使用单位支付。

· 信息技术中心权责

17.信息技术中心为虚拟服务器和托管服务器提供合格的硬件存放环境,确保供电、制冷和网络的正常,并就设备的日常物理安全进行监控。

18. 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虚拟服务器软、硬件配置要求,信息技术中心评估后认为无法满足的,有权不予通过;申请一旦审批通过,信息技术中心须提供符合用户申请要求的软、硬件配置。

19.信息技术中心对涉密和高安全要求的应用不提供虚拟服务器使用或服务器托管服务。

20.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利对服务器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对服务器承载内容和流量进行监管。如发现存在与申请不符的应用、或发布有害信息、或影响到服务器系统的正常运行等安全隐患,信息技术中心有权关闭服务器,并通知使用单位处理。 

21.信息技术中心只保证托管服务器托管环境和虚拟服务器的硬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和服务无运行和管理之责。

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技术中心不承担责任。

23.由于互联网运营商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 申请流程

24.使用单位仔细阅读《九江学院虚拟/托管服务器管理规定(试行)》,填写《九江学院虚拟服务器使用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信息技术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5.信息技术中心收到申请表格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查和审批。审批通过后,信息技术中心指定专人开通虚拟服务器,并在服务器开通后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通知使用单位。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九江学院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九江学院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