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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08-05-29

  为了更好的为广大教职工服务,信息技术中心对网络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凡需要或已上网的用户应遵守以下网络管理规定:
  一、    上网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的规定。
  二、    免收网络初装费,用户提供网卡(网卡尽量为100M)和计算机。
  三、    每户/每间若有两台或两台以上计算机上网,需自行协商购买集线器或交换机后方可接入。
  四、    网线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负责,用户在搬迁过程中不得将原属于信息中心的的资产带走(如模块、网线等),否则将按时价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同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五、    上网用户严禁非法盗用IP地址和私自拉线上网,若经查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六、    未经信息技术中心同意,不得私自安装网络设备(交换机、集线器、路由器等)入网,一经发现信息技术中心有权没收。
  七、    所有的开通施工由信息技术中心网络运行部负责或授权,私自施工造成的住宅损坏由用户自己承担。
  八、    家属区用户按每个IP地址,以年为结算单位,统一从每年的6月份工资中扣除下一年度网费,除离职、读书离校外可凭人事处相关证明退剩余网费,需办理销户手续的用户应提前至每年5月初前办理,办理销户手续后,断网以交费截止时间为准。
  九、    为了杜绝部分用户频繁上网及撤网,给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及不必要的成本支出,现规定:上网的用户需6个月后方可撤网,撤网的用户与再入网的时间必须间隔壹年。
  十、    家属区的网络维护由信息技术中心网络运行部负责,非本部门的技术人员不得接触家属区的网络设备和相关辅助器材,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十一、  信息技术中心因安全需要有权在必要时暂时停止网络运行。
 
  新用户办理程序:
  本人相关证件、(用于上网的电脑)网卡地址详细住址(门牌号)、适量现金(办公点转帐结算)、填写《上网用户申请表》
  迁址的用户:
  到国资管理处取得相关迁址证明后,填写《上网用户变更/销户申请表》
  销户的用户:
  必须填写《上网用户变更/销户申请表》,不办手续者上网费按规定扣除。
  退网络费的用户:
  对离职与读研的用户可以退费,但需凭人事处出具的相关离校手续等证明后方可。
 
  查询网卡地址方法:
  如果用户安装的是windowsxp操作系统,请按以下方法查找网卡地址:
  开机后请按:
  开始键—运行键(输入cmd)确定—在dos环境下输入ipconfig/all回车—出现Physical Address(即物理地址)抄下编号共有6组12位数字字母,例:00-E3-FF-16-AF-5C
 
  主校区办理地点:信息技术中心308室       经办人:颜红霞
  浔东校区办理地点:图书馆一楼最右侧201室信息中心浔东网管部机房   经办人:王飚
  庐峰校区办理地点:第四教学楼西侧二楼庐峰网管部     经办人:袁娅萍
 
  主校区网络报修电话:8314440
  浔东校区网络报修电话:8573921
  庐峰校区网络报修电话:8550871